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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汇编
制度汇编
一、为使我局各类会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种类,主要包括四类:
  (一)市旅游系统综合性会议。主要有旅游系统全体人员会议、旅游工作会议。
  (二)市局会议。主要有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
  (三)市旅游系统各专业会议。
  (四)市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召集的有关会议。
  三、办会原则:
  可开不可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不以市局名义召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可在小范围召开的会议,不召开全市性大会;可在机关开的会议,不到基层召开。
  四、建立会议申报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以上四类会议(除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均由主办部门在会议召开一周前以填写《长春市旅游局会议呈报单》的形式进行会议申报,由办公室统一综合协调后,报经局长审定,并由办公室以《长春市旅游局会议日程表》的形式通知各单位以便做好工作安排和会议准备。未行申报的会议,原则上不得临时安排。
  五、会议督办:对会议形成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各单位要坚决执行、抓紧办理。要按《长春市旅游局关于督查督办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督办。
  六、会议组织工作的要求:准备充分、组织严密、服务周到。
  七、会议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市局会议(除党组会议)、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召集的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收集综合会议议题并报有关领导审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二)系统会议和系统各类专业会议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会前准备。包括制定或协助有关单位制定会议预案、准备会议文件、确定与会人员、制发会议通知、确定会议编组及召集人等,负责会场布置和检查、落实食宿安排等。
  2.会议服务。包括组织或协助有关单位组织接站、会议签到、文件的管理和分发、会议的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按会议程序搞好组织协调工作、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简报、起草会议总结、搞好会议新闻报道等。
  3.会后工作。主要包括:安排与会人员离会,会议记录、纪要或决议的整理、会议文件的立卷归档等。
局机关会议管理
一、 局党组会议管理
  (一)局党组会议是研究和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的一种民主方式和集体领导方式。主要议题范围为: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议、决定,传达市政府和上级旅游机关的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系统的实际,研究实施意见。
  2.研究局领导分工。
  3.研究决定涉及全局性的旅游政策、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
  4.审议、决定年度工作方针、工作计划。
  5.研究推荐市局局级后备干部人选,确定处级后备干部和培养措施。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奖惩以及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8.分析所属单位、机关处室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情况。
  9.研究决定外系统、外地人员的调入及大、中专统配生和转业军人的安置、分配原则。
  (二)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定期召开。
  (三)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直接确定,或由党组秘书向党组成员收集,反馈党组书记确定。
  (四)会议议题应于会前2-3天通报党组成员,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一般应在会前印发给党组成员。
  (五)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参加。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大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党组会议可根据需要,通知有关人员列席。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将本人意见于会前提交会议。
  (六)党组会议应认真记录,与会人员应严守秘密。
  二、局务会议管理
  (一)局务会议是研究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会议。主要议题范围为:对局机关和旅游系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安排及重大工作部署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供局领导决策;总结、安排、部署工作;根据既定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讨论研究重要的旅游工作;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部门工作汇报;研究局长或副局长提交局务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局务扩大会议,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按照内容确定。对于讨论和决定全年及季度工作安排的局务会议,参会单位应提前5天将相应材料交办公室,经办公室整理后报局长或会议主持人。
  (三)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各副局长及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等负责人参加。可由会议主持人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四)局务会议纪律。
  1.局务会议和局务扩大会议必须由指定成员参加,指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须由他人代替出席时,要事先报告会议的主持人,并说明原因。
  2.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为保证会议准时召开和会议效果,参会人员须提前5分钟入场。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会议主持人允许后,方可离会。
  (五)局务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六)局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包括通知、记录并整理纪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阅,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分送各位局领导及参会的有关单位。会议纪要下发后,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要抓好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办公室要对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督查督办。
  三、局长办公会议管理
  (一)局长办公会议事研究决定全局性政务、事务以及业务方面有关重要事项的一种民主方式和集体领导制度。主要议题范围为:
  1.学习上级有关指示,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确定落实具体措施;
  2.研究贯彻重大旅游政策的措施和办法;
  3.研究全局经费预算和系统经费分配;
  4.决定大型固定资产购置等重大开支项目;
  5.研究决定旅游宣传有关事项;
  6.审定干部培训和各项业务培训的计划;
  7.研究对部门和干部的单项奖励;
  8.领导之间就日常工作互通情况,交换意见;
  9.听取有关处室的重要工作汇报,检查、协调有关处室的工作,对处室之间协调未解决的问题作出决定;
  10.其他需要局长集体研究的事项。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各副局长参加。局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可根据议题内容,由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三)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会议组成人员与会议主持者商量后确定,确定后的议题和会议的时间、地点由会议秘书提前1-2天告知与会人员。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一般应在会前发至与会人员。
  四、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管理
  (一)主要议题范围为: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指示、文件、会议精神;总结、安排、布置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二)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视议题范围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三)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确定召开会议。
系统综合会议管理
  一、全市旅游工作会议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工作部署和旅游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市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召开。
  二、全市旅游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主要是总结和部属全年工作。
  三、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由市政府主管市长、副秘书长、市局各位局长和县(市)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其余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会议的筹备阶段
  会议前1-2个月,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会议主题、需起草的会议文件、会议材料等。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要求,由办公室负责,有关处室配合,起草有关会议文件和会议材料。
  五、直接准备阶段
  会议前1个月,成立大会秘书处,由局长指定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大会秘书长确定文字材料组、会务组、生活组的组长,并召开大会秘书处会议,确定各组人员,明确各组的职责,布置会议准备阶段的有关工作任务,各组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有关的准备工作。
  六、组织实施阶段
  从会议报到日起,大会秘书处各组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直至会议结束。
  七、首尾阶段
  会议结束后的一周内,大会秘书处各组按照职责做好各项会后处理工作,包括下发局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结算会议费等。
  八、会议纪律
  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缺席,不得随意替代。如遇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向大会秘书处报告,并说明原因。为保证会议准时召开,参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入场。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会客,不准提前退场。同时要关闭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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